汽车年检不宜取消但应改革
最近,正在召开的全国两会中,有代表提出了取消汽车年检的建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明确规定了机动车年检的法律制度。比如,对于小客车,法律规定:“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目前,国家正在推动简政放权的改革,其中实施多年的公司年检制度已经在2014年3月1日取消。也因此,许多人比照公司年检制度,也倡议机动车年检制度应该取消。
但是,任何制度的废止必须要与制度所处的环境相符合才行。公司年检更多的是一种形式审查,但是却耗费了大量的人力、财力,因此,取消是必然之举。
机动车年检与公司年检制度完成属于两个不同的概念,机动车年检不仅仅是一种形式上的审查,最重要的是一种机动车安全与技术标准的审查。
中国目前的机动车保有量已经突破2亿多辆,这么多的机动车在路上行驶带来了两个极大的问题:环境污染、道路安全。
然而不可忽视的问题是,中国汽车社会的成熟度还远远不够,中国汽车消费者对机动车的产品了解的还有待提高。汽车驾驶人取得驾照的时间参差不齐,有越来越多 的人是刚刚拥有了驾照就开始驾驶汽车。数据显示,一年驾龄的驾驶人大概占到全部驾驶人总数的一成以上,三年驾龄以下的驾驶人更是占到了将近四成。
上面的数据说明一个问题是,汽车驾驶人对于汽车本身的了解有很多欠缺。但是汽车本身又是一件安全性要求极高的移动产品,行驶中的汽车的安全性不仅仅对驾乘者,而且对道路中的行人、车辆以及相关财物都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显然,相对年轻的汽车驾驶人结构,自身并不足以承担汽车安全的识别、消除,如果取消年检,那么汽车本身存在的安全隐患就很难被发现。
不过,承认机动车年检存在的必要性,并不等于承认机动车年检制度一切合理。汽车年检制度应该存在,但更需要改革。
汽车年检之所以被反对是因为许多人质疑年检制度本身存在的许多不合理性,比如年检制度繁琐,给机动车拥有者造成过多的不便。更为严重的是,某些地方将年检制度突出了收费,忽视了年检本身的目的。
因此,年检制度“瘦身”改革势在必行。
首先,效仿目前各地一直推行的行政工作一站式服务,合并多个机动车年检环节,实施一个窗口制度。同时,彻底改革收费制度,杜绝一手收费一手盖章的现象。
其实,要想彻底改革机动车年检制度,可以考虑撤销专业年检机构,而由汽车经销商或者维修服务企业兼而代理。
从技术条件上来看,经销商或者维修企业都具有相对较高的专业水准,从基础设施来看,经销商或者维修企业自己本身就存在场地与相关的检测设备。第三,机动车年检的各个环节的检测都可以通过经销商或者维修企业一站式服务,一并解决。
甚至机动车年检可以考虑作为一项强制性的经销商年检义务,在购车销售合同中予以明确规定。也就是说,机动车的年检,谁销售,谁负责;谁维修,谁负责。
由经销商或者维修企业实施年检还有更加便利的一个条件是,经销商或者维修企业本身与这些需要检测的汽车本身就更加了解,因此年检也更加具有针对性和目的性,年检的效果也会更好。
当然,无论是由谁来进行年检,都必须建立年检申诉机制。即对于乱收费、乱设卡的年检机构应该有正常的渠道申诉,并对于那些查证有违规事实的企业进行严厉处罚,并公之于众,取消年检资格,甚至可以考虑取消经销或者维修的资格。
机动车年检制度不应该成为某些机构或者企业的赢利途径,而应该成为保障驾乘者以及道路交通安全的工具,在这个基础上,年检才具有存在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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