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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从未说过大众DSG问题不用召回

新闻来源:人民网 编辑: 发布时间:2013-01-06 00:00:00 评论:

    质检总局相关负责人5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从未说过大众DSG问题不用召回。质检总局对大众DSG问题一直密切关注,开展了大量工作。

    这位负责人介绍说,去年3月大众DSG问题发生以来,质检总局一直对此事件跟踪监测, 进行了10余次现场调查,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到DSG故障信息上万条,组织专家进行了分析论证,4次正式约谈大众公司负责人,迫使大众公司对中国市场销售的所有DSG变速器延长质量担保期至10年或者16万公里。据了解,这是DSG变速器在全球市场最长的质量担保期限。

    有媒体曾评论这一措施对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比召回更实惠。《国际商报》汽车版主编、汽车评论人何仑评论说,延保比召回的力度要大得多,对消费者有利得多,毕竟,召回只是一次性地针对特定的安全隐患,而延保是在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针对所有的质量和设计问题进行担保,这对用户更为有利。

    多年来,质检部门采取包括召回在内的多种措施,加强对汽车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自2004年我国实施汽车召回制度以来,共召回缺陷汽车943.9万辆,仅2012年就召回320.3万辆,比2011年多召回137万辆。其中,丰田公司因电动车窗主控开关问题在中国一次性召回近140万辆,是目前在中国开展的规模最大的一次召回活动。在2012年召回的320.3万辆汽车中,受质检总局缺陷调查影响召回近100万辆,是历年来最高的。

    2013年1月1日《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正式实施。《条例》进一步明确了生产者的责任义务,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生产者隐瞒缺陷、不按规定召回缺陷汽车产品的,最高可以处以缺陷汽车产品货值金额10%的罚款。质检总局将依据《条例》规定严格监管,依法监督汽车企业履行缺陷产品召回义务,消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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