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改革”考验政府执行力
河南车网转载: “据我所知,目前很多地方政府还没有出台细则,预计今年的公务车采购启动会较晚,我们希望各地的细则能尽快出台。”广汽乘用车公司公关科科长刘浩源说。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选用车型目录管理细则》(下称《管理细则》)的发布,无疑对自主品牌车企是个机会,但是,包括刘浩源在内的一些业内人士,仍对该政策的执行力有所担忧。
考验政府执行力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近日联合出台的《管理细则》,首次明确要求党政机关采购的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发动机排气量不超过1.8升、价格不超过18万元。(编注:此前上限分别为2.0升和20万元。不过,新华海外财经称,据外国汽车行业高管早些时候看过的《管理细则》草案,高级官员最高购车支出从45万元降至38万元,最大排量从3升降至2.5升。)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执行力度很重要”。有业内人士担忧,一些国有企业长期“以租代购”,而租的往往是一些大排量的豪华车。此外,合资企业会因此推出一些符合要求的低配车,而后采购者再到汽车经销商处进行装修。“豪华配置装一装几十万元不稀奇,我们完全可以办到。”沪上一豪华车经销商负责人称,不排除有这种现象出现。
在长春从事汽车销售行业十多年的刘成告诉新华社记者,以往政府采购公车时,也有排量和价格方面的限制。一般来说,他们都会通过购买低配的车,然后在4S店重新选购高端配置。以一辆40万元的轿车为例,政府采购时可以同厂家达成协议,生产一批不带导航仪、音响、倒车雷达等设备的低配版本,买车后再到4S店装备这些产品。
新华社援引湖南省纪委预防腐败室副主任陆群的话说,公车配置有几种常见的变通手法:一是“帕萨特的外表,辉腾的内饰”;二是单位新购豪华越野车作为“下乡或抢险专用车”,实际上是“一把手”第二部专车;三是名为购置“上级重要领导或外宾接待车”,实际上是主要领导专用;四是让不受购车限制的下属企业购买豪华车,长期借调到上级机关供主要领导使用。
广州市白云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总经理刘景元说,为规避公车管理规定,不少单位长期“以租代购”,租来的车不少是大排量的豪华车。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认为,上述种种担忧,将考验各级政府的监管力度。按照规定,不允许出现上述这种现象。“查到要受严重处分的。”他认为,“今后应该加强监管,抓好落实;地方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和纪委应该联合起来,杜绝购买超标豪华车。”
国务院法制办近日已公布《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首次将机关事务管理纳入法治化轨道,征求意见稿对公务用车的配备原则、县级以上政府推进公务用车改革的责任、公务车油耗、维修保养费用的考核以及公务用车相关管理的罚则等都具有针对性。业内人士认为,这些措施有助对现有公务车采购、使用环节的一些漏洞进行监管,避免一些汽车维修店借助维修保养渠道“吃公车”和厂家定价有水分现象的发生。
[!--empirenews.page--]改革的“大账”和“小账”
新华社援引北京大学社会发展研究所教授王文章的话说,降低配车标准固然是一种进步,但此次新规定只针对公车增量部分,没有触及庞大的存量部分,所以对整个公车消费触动不大;有关方面应该进一步推进公车改革,大幅减少存量公车,切实削减公车开支。
叶青认为,此次新规定限制的是新购公车,只针对增量部分,不包括存量部分,但也是有意义的。“降低公车购置标准有利于节约财政开支,而且车辆保险、维修成本与购车价格成正比,车价降了,公车养护成本也会随之下降。如果新规定落实到位,估计全国一年可以节省100亿元左右。”
从1994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颁发《关于党政机关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至今,中国公车改革已经走过17个年头。17年来,公车改革虽取得一定成效,但每年公务用车的购置费用却一涨再涨,饱受诟病。根据财政部2011年初公布的数据,目前中国每年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增长率在20%以上,年公务用车消费支出超过1000亿元。
据新华社报道,日前国务院法制办公布的《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令长期关注公车改革的叶青感当振奋。“这个条例明确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进公务用车社会化改革。”
叶青说,我们的公车制度是跟前苏联学的配给制,就是按级别配车。公车社会化意味着各单位不养汽车队,需要用车时打电话给租车公司,按小时计费。“这种做法不用给官员发现金,百姓也比较容易接受,也好推动。”
身为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的叶青,多年来一直践行自己倡导的车改。“我不让单位配车,自己开车办公,单位每月给我1000元车补。”叶青说,“算下来,我每年给国家节约了8万元。”
据了解,香港特区有700万人口、17万公务人员,但只有特首、政务司等各司司长、终审法院首席法官、立法会主席等配有专车,全港享有专车待遇的公职人员仅二十来人。
免责声明:本文转自网络,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河南车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包括图片版权等问题)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本站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网友评论
目前已有0条评论 我要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