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评论:火车票实名还请“让利于民”
河南车网转载: 据报道,京沪高铁已经开始对外发售车票。旅客可通过网站、车站售票厅、车票代售点购票,还可通过电话订票。不过,如果旅客在乘车途中丢失了二代身份证件,则按无票处理。此外,到站检票时,发现旅客没有铁路电子客票信息的,按无票处理。
这一点和此前动车实名车票丢了,乘客不能补票而必须重新购票一样,引起公众的疑惑。因为既然是实名,铁路售票系统就留存了乘客的相关信息,也就是说,有证据表明乘客的身份,铁路方面又没有损失,为何不能提供免费的补票服务?即使身份证丢了,也可以交存押金,事后开办证明领回,而不能直接按无票处理。
火车票实名制本来是个好东西,但不能方便铁道部门管理的地方,就大力推广,比如在车票上印上身份证号,借实名制取消站台票;不方便铁路管理,但能方便乘客的措施就砍掉,比如,丢了车票不给免费补,重新购票还不能买相同车次等。
希望火车票实名制能往“让利于民”的方向多做完善。其一,是尽量简化当前买票时的“审证”流程,给乘客以便利。其二,是提供免费补票服务,保障乘客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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