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阶段油耗限值应不同企业区别对待
河南车网转载:接近年关,有关汽车行业的新政策也开始逐渐受到媒体们的关注。据中国证券网前日报道,《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第三阶段标准)将于12月出台,2011年将正式实施,通过渐进目标令油耗限值比第二阶段下降20%。由于以车企实际年产销量的平均油耗为衡量标准,各大车企纷纷加速研发低油耗车型。
不过,昨天东方早报又发文称,多位车企负责人及业内专家向记者表示,该标准明年实施的可能性不大。因为《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是强制性标准,一旦出台,不达标的车型将都不能销售,而目前在售车中仍有很多不能达到此标准。
对于这两篇报道,我得看法是:今年年底出台是非常有可能的,但2011年什么时候开始实施或者在2012年初才开始实施,这是一个问题。
在之前的《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征求意见稿》中,草拟规定实施的起止时间是2012年开始,一直到2015年全面实施。这四年中,2012年要求是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要达到标准的109%,2013年要达到106%,2014年103%,2015年要达到100%。所以,根据征求意见稿,它的实施日期也是2012年开始。
征求意见稿发布之后,各家企业都对新的油耗标准进行了详细评估。笔者以前就针对三阶段油耗问题写过一个详细的企业应对可行性报告(为一家自主企业)。因为目前自主企业销售的大部分均是以1.6L排量以下车型为主,且征求意见稿发布一年多来,已经针对此项新标准做了很多工作,因此,即使2011年开始实施《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也并不存在多家企业负责人及业内专家所认为的那样惨烈,即使按照现有的水平,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要达到三阶段限值的109%还是不难的。而且,正如新闻报道所述,新标准考核的已经不再是单一车型,而是整个车企,所以,不存在只要是不达标车型的都不能上市销售的问题(对单车型的要求,依然是第二阶段油耗标准限值,企业领导人的说法只是诡辩而已。文章末尾详细介绍三阶段油耗限值的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的计算方法)。
对企业来说,实施《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不管如何都会增加企业的生产成本,所以企业们抵触标准的实施是很正常的,我们不能指望企业们能够自发的去做环保工作。而作为国家部门,实施新标准,不能总是看企业的脸色,不能企业说实现不了就总是将新标准的颁布时间往后拖延,需要对企业的技术状态做出正确的评估之后,真正站在环境保护的角度,及早地实施《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
以上是我今天想说的一点。我今天最想说的是:合资企业技术更先进,每年在中国获得的利润也节节攀升,而我们的民族汽车品牌目前还处在大发展阶段,因此,对于中国的环保工作,具有更强技术实力的合资企业、跨国品牌,应该在节能减排上有更高的标准。
随着中国成为世界第一大汽车市场之后,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觊觎这块大肥肉。而中国汽车市场对他们来说,确实是一块大肥肉。因为即使是拿他们五年前的技术,满足中国现有的油耗标准、排放标准以及碰撞标准,都没有什么难题。那么,他们在中国市场获得巨大利润的同时,为什么不应该担负更大的节能环保的责任来? 民族品牌和合资品牌,用统一的标准来考核,这本身就不是一种合理的、公平的制度。就像个人所得税一样,收入高的就应该多缴,收入低的就应该少缴或者不缴。所以,对合资品牌产品来说,要求他们肩负起更高的节能减排责任是完全合理的,不能简单的用狭隘的民族品牌保护这种说法来为其辩护。外商们不是也说,只要在中国本土生产的,都可以算做是自主品牌吗? 所以我认为,《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第三阶段)标准,不能简单的复制欧美对于油耗和排放限制的做法,我们需要有所创新,创造出适合中国国情的标准来。我们的标准制定者可以给企业的技术能力做一个详细评估,并将他们的技术能力划分不同的档次,每档次实施的油耗和排放标准都不相同,技术实力强的实施更高的标准,或更早的实施新标准。如此,才是真正的公平和公正。 我们已经迈过了招揽外资来投资的年代。如今是我们的市场,让别人挤破头想来投资、赚钱。那么,我们的标准也应该与时俱进,用不同的节能减排标准,来要求不同的企业。 以下是《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第三阶段)的简单介绍(有不理解的或者不同理解的可以给俺发邮件,俺的邮箱博客首页的自我介绍中有): 车型燃料消耗量限值:乘用车车型燃料消耗量应满足GB19578(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第二阶段限值要求。(注意:三阶段对单车油耗的限值,依然是以二阶段油耗限值为最低标准) 车型燃料消耗量目标值的确定:本标准以企业作为标准评价的对象,在实施上也采用更加灵活的方式,不再要求每辆车都必须满足标准要求,因此,本标准针对单车不再采用“限值”设定,而是从技术上可实现的角度,仍然以整车整备质量为特征参数,为各个不同的质量段分别设定车型燃料消耗量目标值。另外,对具有三排座椅或安装有非手动档变速器等因结构和用途对燃料经济性造成不利影响的车辆,目标值要求相应放松5%。 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计算方法及评价指标 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CAFC):制造商在某年度的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应用制造商各车型的燃料消耗量与该年度各车型对应产量乘积之和除以制造商该年度乘用车总产量计算得出。 |
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目标值(TCAFC):制造商在某年度需要达到的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目标值应依据以上表格规定的车型燃料消耗量目标值(即上页表格中的目标值),用该制造商各车型燃料消耗量目标值与该年度各车型对应产量乘积之和除以制造商该年度乘用车总产量计算得出。
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要求:自2012年起,各制造商的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目标值的比值不应大于以下要求:1、2012年≤109%;2、2013年≤106%;3、2014年≤103%;4、2015年及以后≤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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